南航辞职飞行员被判赔偿180万
尽管东航正在以“天气原因”为由解释飞行员集体罢飞事件,但飞行员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似乎已经上升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。记者昨日获悉,经过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,南航武汉分公司与提出辞职的飞行员郭某解除劳动合同,但郭某需向公司赔偿各项费用179.9万元。
这一劳动纠纷始于2006年7月份。当时郭某向南航武汉分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,遭到拒绝。随后,郭某向湖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同年,因不满仲裁结果,航空公司和郭某双双提起诉讼。南航武汉分公司要求郭某支付违约金、培训费及其他损失共1093万余元;而郭某则要求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一审认为,郭某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辞职已构成违约,遂判决其赔偿航空公司220余万元。宣判后,双方均表示不服,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。武汉市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基本清楚,但对相关费用计算不精确,经重新计算判决郭某赔偿航空公司违约金39.2万元和培训费用140.7万元,双方劳动合同解除。
进入2008年,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的矛盾愈演愈烈。上月17日,业内人士透露,3月14日下午上航波音737机队40余位机长同时向队里报请病假,不排除自发的更大抗议行为。随后在前日就爆发了东航云南公司飞行员集体罢飞事件。
目前,国内飞行员紧缺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。在今年“两会”上,全国人大代表、民航总局总飞行师于振发表示,目前我国航空公司共有飞行员11509人,截止到2007年年底我国共有民航运输飞机1131架,平均每架飞机机组配备按15人的标准计算,仅机长就有500人左右的缺口。















